2018年10月9日,上海自贸区再次先行先试,推出全国第一张服务贸易领域的负面清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以下简称“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涵盖“由境外向自贸试验区内开展服务交易的商业活动” ,该负面清单梳理了159项特别管理措施,涉及13个门类31个行业大类。根据规定,对列入负面清单的跨境服务贸易行为,由各部门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管理,在负面清单以外则按照境外服务以服务提供者与境内服务及服务提供者待遇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
“全国第一张单独的跨境服务贸易清单,明确了跨境服务贸易的概念,具有开创性,展示了我国对外开放的决心。”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上海财经大学自由贸易区研究院副院长孙元欣教授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还是一种探索,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制定原则,在开放性方面没有进一步突破,但透明度极大增加,“负面清单清晰明了,上了负面清单就是受限制或禁止的。”
首张服贸领域负面清单
五年前的2013年,上海自贸区成立之初即实施了第一张负面清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共190项,历经4次修订,2018年版缩减到45项。2018年版负面清单在一、二、三产业全面放宽市场准入,全方位推进开放,涉及金融、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专业服务、制造、基础设施等各领域。其中,金融和基础设施领域均划归到服务业领域。
那么,此次推出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与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到底有何区别?
“两张负面清单既有区别又有联系,都采用了负面清单的形式,涉及市场准入问题,但适用范围不一样,作用不一样,前者是指外国人到中国国内开设公司或企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后者是强调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开展跨境服务贸易,可以不进入中国,是投资领域扩大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孙元欣教授解释道。
值得一提的是,与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相衔接,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同样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以表格形式进行编写,共159项特别管理措施,涉及13个门类31个行业大类。多位专家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均表示,随着改革的不断落地,服务业进一步开放,这份清单以后会进一步优化,条目也将会逐渐减少。
上海先行先试
在金融业对外开放领域,上海一直先行先试。
今年4月,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上,我国提出扩大开放的全新举措。4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宣布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表。本轮开放的重点之一,就是以金融业为代表的服务业。
与此同时,地方积极跟进。5月13日,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宣布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在六方面先行先试,扩大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市场等对外开放,拓展FT账户功能和使用范围,放开银行卡清算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市场准入。
7月11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上海市贯彻落实国家进一步扩大开放重大举措加快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行动方案》(即“上海扩大开放100条”),聚焦五大领域,32条涉及金融领域,提出以更大力度开放合作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能级。
据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数据,截至目前,上海市聚集了股票、债券、期货、货币、外汇、黄金、保险等各类金融要素市场。2017年上海金融市场交易总额达1428万亿元,直接融资总额达7.6万亿元,占全国直接融资总额的85%以上。外资金融机构占本市所有持牌金融机构总数近30%。
而此次推出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中有31项涉及金融业,约占19%,不仅与“上海扩大开放100条”行动方案中有关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内容密切相关,也与此前公布的金融业开放时间表相呼应。
由上海自贸区推出第一张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体现了上海的积极性,“一方面是自贸区改革新举措,同时金融也是上海经济主要的支撑点,上海要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所以在金融开放方面有更加清晰的政策,这也是上海主动服务国际战略的表现。”孙元欣教授认为。
(来源:时代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