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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首席专家孙元欣教授、林江教授谈《深改方案》将为南沙带来哪些发展机遇?
时间:2018-05-31    来源: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创新中心

日前,国务院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以下简称《深改方案》)。《深改方案》提出“打造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先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和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的目标和定位,并提出了18项具体举措。

《深改方案》在广东自贸区挂牌3周年后出台,其中有何深意?作为广东自贸区中“块头”最大的片区,南沙可以从这次广东自贸区改革开放方案“2.0版本”中寻求哪些发展机遇?对此,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孙元欣教授、林江教授接受《南方日报》采访,谈《深改方案》将带给南沙发展机遇。

  “国务院发布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深改方案》,三地《深改方案》有共性部分,也有个性部分。共性部分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等,个性部分如广东自贸试验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上海财经大学自由贸易区研究院副院长孙元欣教授说。

孙元欣教授表示,广东自贸试验区《深改方案》内容丰富,有许多亮点。其一,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其二,改革领域有所拓展,如增加了科技创新、环境保护、推动人才管理改革、创新跨境服务贸易管理等;其三,用“探索”一词有19处,如探索建立与港澳地区资金互通、市场互联的机制,研究探索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扩围的税收政策安排;其四,获得更大改革自主权,如将有关境外人才省级管理权限赋予自贸试验区;强化自贸试验区同广东省改革的联动,具备条件的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全面实施,或在广东省推广试验。

 “《深改方案》关于南沙片区的提法有两处值得关注。如‘广州南沙粤港深度合作区先行区’重大项目建设,‘南沙粤港澳(国际)青年创新工场’平台建设。”孙元欣教授建议,南沙要积极选择一些探索制度创新任务,如探索推动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拓展至技术贸易、服务外包、维修服务等服务贸易领域,探索建立自贸试验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等,发挥好改革“排头兵”的作用。

在中心专家、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副院长林江教授看来,本次《深改方案》最大的亮点便是“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

 “有别于天津自贸试验区、福建自贸试验区,广东自贸试验区的优势在于毗邻港澳。”林江教授说,当前,粤港澳大湾区规划即将出台,在自贸区的改革试点任务如果取得成功,可以先在粤港澳大湾区进行复制和推广。通过大湾区的载体,和自贸区政策优势叠加,为改革创新试点提供更大的空间和力度。

林江教授表示,在广东自贸区三大片区当中,南沙背靠珠三角深厚的制造业产业基地,而且拥有广阔的发展腹地,可以成为连接内地和港澳的“窗口”。“南沙的地理位置优势决定了它在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都具有巨大优势。南沙可以成为香港和澳门服务业以及科技成果的转化基地,吸引更多的港澳人才和产业汇聚南沙;内地的产业也可以通过南沙来和香港、澳门进行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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