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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首席专家孙元欣教授接受《632观察》采访,谈浦东新区法治保障新时代,将带来哪些新气象?
时间:2021-08-11    来源: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创新中心

202189日,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上海财经大学孙元欣教授接受《632观察》采访,谈浦东新区法治保障新时代,将带来哪些新气象?

2021730日,上海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法治保障作出的七项决定”,决定旨在为建立完善与支持浦东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相适应的法治保障体系,其中包括,市政府可以决定一定期限内在浦东新区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市政府规章的部分规定。浦东新区政府可以就所涉及的事项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浦东新区实施。对实践证明可行的,应当修改完善有关市政府规章;对实践证明不易调整的,恢复施行有关市政府规章的规定。

孙元欣教授指出,这次上海市政府出台的相关决定,是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浦东引领区的文件精神。这对浦东新区法制保障提出了新要求,一方面,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要同步,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过去改革措施出台之后,原有的规定并没有变化,有一个很长的滞后期,造成一些干部在执行过程中不知道是执行改革措施还是执行原有的规定。另一方面,要建立浦东新区法规。根据中央文件,建立浦东新区法规,可以采用“变通”和“新设”两种方法。改革实践与现有规定不一致的,可采用“变通”和调整的方法;若现有规定没有的,可以“新设”,形成新的制度。这次上海市出台的相关决定共有七条,其中有五条讲述如何变通,一条涉及如何新设,还有一条是建立上海市政府与区政府之间的联动机制。

此外,孙元欣教授表示,浦东开发开放30年,形成了很多很好的经验。这些经验在实施过程中很有效,但是过去很少把它上升到立法层面、或规章层面。比如,浦东“15分钟社会生活圈、打造楼宇经济社区城市运行一网通管等很多好的做法。现在要把这些做法先形成一个管理方法,有可能的话,再形成规范性文件或政府规章,这体现了高水平的制度性开放。浦东新区形成这些制度和方法,可以在其他地方推广,这样能发挥一种引领性的作用。还有,过去改革推进常采用授权的方法,现在改革推进不仅需要授权,还需要有据,有好的经验,要及时提炼,如果改革实践与现有规定存在不一致,则需要适当调整或变通

这次上海市政府法律保障决定出来之后,浦东新区第一批会出现许多新的法律法规。孙元欣教授表示,在浦东新区法规建设方面,第一步展开的,可能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就目前重点改革领域与原有制度规定是否有冲突,如果有冲突,需要做出变通和调整,可以形成一些新制度;另一方面,把浦东新区原有的好经验上升为管理办法,或者进一步上升为规范性文件或政府规章。当然,两者可以同步进行。预期未来六个月或者一年时间,浦东新区将形成一些新的适合于浦东新区改革开放的浦东新区法规,这能够助力浦东新区全域建设特殊经济功能区。

孙元欣教授指出,浦东新区建设引领区,对法治保障的要求更高了,改革集成化和系统化要求更高了,体现了更高水平的制度型开放,确实上升到新的、更高的阶段。法治保障是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公平公正、透明度高、可预期、具有权威性和稳定性,符合国际惯例。法律法规对各类企业都适用,体现了公平公开、高透明度;法律法规经过高度提炼和概括,表述清晰,具有权威性;法律法规经过一定决策程序设立,若要废除也需要经过相关程序,因此具有稳定性。

孙元欣教授表示,在这条路走下去,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问题。目前,孙元欣教授认为有两个难点。第一、工作机制的转换。现在采取的新办法是全国人大授权给上海人大,如果改革实践与现有制度不一致,可以调整或变通。但是,这样的责任就到了上海人大和市政府,责任重大,工作有难度。第二、对政府公务员的法律法规熟悉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有的公务员从事户籍管理工作、有的从事某个领域经济管理工作,各自需要对相关领域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非常熟悉,能够准确把握每一条款的含义,能够识别改革实践与现有制度的可能差异之处。因此,有必要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大学习。

  (来源:632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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