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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自贸区外商准入领域将进一步扩大
时间:2015-01-22    来源: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创新中心

  1月21日,商务部召开2015年第一次例行发布会。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进行2014年全年年度盘点时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上海自贸实验区2014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基础上,结合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和新设三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的需要,在制定自贸实验区外商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时,进一步扩大开放领域,大家可以期待。 

  以下为文字实录:

  记者:目前国务院批复了三个自贸区,从媒体对上海自贸区的报道来看,各方对自贸区在金融和文化等方面的开放期待比较迫切,请问商务部作为自贸区的主管部门,下一步将采取怎样的措施加以推动?谢谢。

  沈丹阳:2013年上海市政府制定了《中国上海自贸实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其实就是一个负面清单,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这个清单包含了18个行业门类,共有190条。去年商务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经过会商有关部门,进一步梳理,提出了在上海自贸实验区内实施的31条扩大开放的措施,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也就是负面清单由190条调整为139条,调整率达26.8%,这个调整力度已经相当大了。

  去年,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还开展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修订,大幅度缩减了限制类条目,并且进一步放开外资股比限制,结合上海自贸实验区试点情况并且综合考虑社会各界,包括媒体的反映,修订后的目录在金融、文化、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领域都提出了进一步开放的措施。

  目前,目录修订稿的公开征求意见已经结束,我们会根据相关意见对目录进行修改完善。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上海自贸实验区2014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基础上,结合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和新设三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的需要,在制定自贸实验区外商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时,进一步扩大开放领域,大家可以期待。

  (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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