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上午,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举行了知识产权局成立仪式暨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研讨会。上海市副市长赵雯出席仪式,并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知识产权局”揭牌。
自贸试验区的知识产权工作从自贸试验区成立以来就一直受到高度重视。在市领导的亲自关心下,管委会充分关注有关知识产权的国际形势、国家战略和区域实际,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验区条例》为指引,积极探索建立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统一管理和执法的体制、机制。经过一系列酝酿、调研和论证工作,管委会形成了建立知识产权统一行政管理和执法的体制机制的工作方案,在充分征求各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形成最终方案,经市政府批准,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局。
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知识产权局的成立,在中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体系完善发展进程中具有重要意义。一是顺应国际趋势。实践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体制,符合知识产权合一管理的国际惯例,有利于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树立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形象,响应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呼声,为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释放制度空间。二是落实国家战略。三合一体制通过专业队伍统一管理和执法的方式为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提供了制度保障,将极大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保护和服务,有利于开发和利用知识资源,响应我国经济转变方式的需求,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的政策环境,对接知识产权司法立体保护体制。三是实现区域使命。自贸试验区在知识产权方面建立统一保护体制,有利于权利人产生行政保护简便高效的直观感受,避免重复调查,促进执法标准统一,进而提升执法权威,对区内知识产权保护的软环境形成积极效应。改革将为创新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特有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协同执法的行政保护模式积累经验,助推新兴业态和专业服务的发展。
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知识产权局成立后,自贸试验区除海关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外,专利、商标、版权的管理和执法工作将统一由知识产权局负责。为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专业性相适应,管委会将在直属事业单位综合执法大队下设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养的知识产权执法分队,具体负责知识产权现场执法。知识产权局的职责范围将在两个方面进行扩充:一是在承担原有专利、版权的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基础上,增加商标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二是将原先有限的审批事权拓展为更广泛的行政管理职能,包括提供相应的公共服务。同时,在自贸试验区确立知识产权统一管理和执法体制的情况下,管委会还拟建立区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联动机制、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和社会参与机制等相关的配套机制。
活动当天还邀请了市知识产权局、上海海关、上海高院、上海仲裁委、同济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的专家们就当前国际国内发展形势下,如何做好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进行了研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