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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理事长、全国政协常委王新奎等专家评点上海自贸区一周年
时间:2014-10-11    来源: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创新中心

  关键词1:开放

  上海自贸区运行已满一周年,对于它的评价,关键是以什么作为评价标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创新中心理事长、全国政协常委、上海市政府参事室主任、上海市政协原副主席王新奎表示,评价上海自贸区的“尺子”,不是招商引资、大兴土木的数量,亦不是对GDP的贡献,而是“以开放促改革这一“新开放观”下的标准”。一年间,上海自贸区已经在如何把对外开放与体制改革相结合的方面迈出了“非常重要的一步”,各项举措进展显著。有些方案制定出台后,原本预计3年内在上海落地,再行复制推广,结果在一年内就落地了。

  “新开放观”是什么呢?王新奎认为新开放观的核心是以开放促进改革。因为开放的前提是参与,参与的前提是适应,适应的前提是改革。上海自贸区的功能就是一个“开放倒逼改革的压力测试平台”。目标是营造一个国际化、市场化、法制化、公平统一高效的营商环境。核心是通过改革使政府管理经济、管理贸易、管理投资的行为国际化。

  自贸区承担着三大改革任务:一是转变政府职能、改革投资管理体制,即由注重事先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二是扩大服务业开放、改革外商投资准入体制,即按国际高标准实施投资准入各阶段的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三是提高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程度、创新金融制度和海关监管制度,即人民币资本项目兑换、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海关监管由以卡口监管为主转向以状态监管为主。

  “以负面清单为切入点,使政府的透明度有切实提高,而且找到一条提高政府透明度的立法的思想和执法的途径,那才是真正的自贸区红利、改革红利,主要表现在通过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的作用,市场配置资源成本的下降和效率的提高上”。王新奎认为,这种成本的下降和效率的提高是无法简单地用GDP来衡量的。

  自贸区运行一周年了,王新奎说“自己最大的体会”有三条:第一,上海自贸区拒绝跑马圈地,拒绝特殊政策,要适应这个理念上的转变有一个过程;第二,所有的改革措施和政策,最终都要以可复制可推广为目的,这在改革目标的选择上,给我们提出了很大的挑战;第三,要把风险可控作为重要底线,这在改革方案的设计上给我们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上海自贸区任重而道远,只要我们坚持以开放促进改革,上海自贸区的改革溢出效应将一定会越来越明显。”王新奎如是说。

  王新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全国政协常委、上海市政府参事室主任、上海市政协原副主席)


  关键词2:清单

  “建设上海自贸区需要在贸易、投资、金融、服务贸易、体制机制和法治环境等六大领域争取‘政策突围’。其中法治环境是自贸区建设最核心的部分,所有的制度和政策都应该用法律来框定。”

  今年5月,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上海市委主委、上海市政协副主席周汉民在一次自贸区论坛上作了如上表述,精辟地概括了自贸区建设的重中之重——法治环境建设。早在去年底举行的陆家嘴论坛上周汉民已明确指出:“市场经济本身就是法治经济,只有健全的法治才能保证市场主体的财产权不受侵犯,保证各种资源公平流转。这正是自贸区应该具备的内涵。”

  “清单”,是自贸区法治环境建设的载体之一。“上海自贸区在投资领域以负面清单管理引发高度重视。在社会管理领域,应当由正面清单管理来治理,称之为‘权力清单’,一句话,法无明确授权皆不可为。”周汉民观点明确。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8月30日举行十二届四次会议上,决定在上海自贸区停用三部基本法律,这一标志性的举措,预示了自贸区所要担负起的重要使命。周汉民认为,自贸区第一项法治任务是要立法;第二要与国际规则接轨;第三期待管理体制改革。“自贸区的建设和发展,应当特别强调全面的法治意识的提高。”

  自贸区成立一年来,自贸区条例的颁布无疑是法制环境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环。今年上半年“自贸区条例”修订过程中的立法协商工作,市政协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为提高委员参与“自贸区条例”立法协商、建言献策的质量,3月下旬,周汉民带领部分委员分别到天津滨海新区和深圳前海开发区考察学习,并组织委员和专家多次座谈研讨。来自各界别的委员们畅所欲言,最终形成了一份长达87页的“修改意见”。在正式颁布的“自贸区条例”中,不少意见得到了充分的采纳。

  据悉,上海自贸区在去年9月29日挂牌以后,管委会已承接了一部分的事权,有的是委托的方式,有的是授权的方式。按照自贸区条例,管委会集中行使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由上海市政府明确发布,目前已梳理了相关的事权。主要集中在投资、建设、规划、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有十数大类。在完成相关的授权程序后,上海自贸区管委会“权力清单”计划在10月份公布,此举将进一步提高管委会所有的事权透明度。届时不仅会公布事权的名称,还包括事权的依据、责任的部门、审批的时限、申请的条件、收费的标准以及监督的部门等十几个要素。

  今年全国政协全会期间,周汉民就表达了他的观点——政府权力清单及相关信息进一步公开化、透明化,是实现行政审批高效便捷的前提,也便于开展监督。对自贸区管委会即将推出的“权力清单”,周汉民认为“相关的权力透明度会进一步提高,有利于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周汉民(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上海市委主委、上海市政协副主席)


  关键词3:实践

  2013年11月20日,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自贸区办公室正式挂牌,这是首家入驻自贸区的律师事务所。与此同时,国内首家知识产权民间调解机构——“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法律服务平台知识产权调解中心”亦由市政协委员、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游闽键牵头成立,“以期为自贸区内的中外当事人提供全面、便捷、专业和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区内企业的发展和文化的繁荣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支持”。


  三次面对面沟通、累计十来个小时调解、对峙的两家企业有了共识甚至谈到了长期合作的愿景、达成调解协议并撤诉……不久前,“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法律服务平台知识产权调解中心”完成了“第一案”。

  此案,源于自贸区法庭的一场商标维权诉讼。原告,某大型台资企业发现,在国内某大型电商平台上销售的一种面膜名称与其人气产品只有一字之差。通常,此类诉讼至少要大半年才能尘埃落定。开庭前,法官建议双方试一下民间调解。与法院主导的司法调解、司法局管辖的人民调解,以及其他准官方调解机构相比,符合国际惯例的民间调解更易被自贸区的涉案方接纳。正因如此,浦东新区法院针对自贸区商事纠纷诉讼与非诉讼的解决机制,出台了衔接规则。

  “调解是化解知识产权纠纷最经济、最高效的方式。在降低诉讼成本上,原被告有着同样的心理预期,并共同选择了我们中心担纲调解。”游闽键发现,原告的核心诉求是净化市场,扩大份额,赔偿和道歉稍显次要。而被告作为一家大型电商,也希望规范管理,维护商誉。首次调解,双方诉求就形成了交集。第二次会面,游闽键现场拟就调解协议,双方对90%的条款没有分歧。第三次,现场落实赔偿金额,签字立据。根据协议,原告的赔偿要求基本被满足,但不再要求被告道歉,维护了被告的声誉。

  不少法律专家认为,国内第一家纯民间的知识产权调解机构发源于上海自贸区,有它的道理。自贸区势必出现越来越多的跨境贸易、定牌加工,也存在很多商标、版权、专利的冲突点。一旦发生纠纷,赔偿、道歉,都比不上稍纵即逝的交易机会来得重要,因此,原被告至少有一方会特别强调处置效率。而作为上海自贸区制度创新的一部分,民间调解效率之高、耗费公共资源之少,为类似纠纷的处理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作为知名知识产权律师,游闽键看重的是“上海自贸区将成为知识产权制度创新的‘试验田’”。而显然,“知识产权制度创新不但需要政府给予支持和保障,更重要的是需要自贸区内的相关机构秉承深化改革的精神大胆试验,通过创新突破改革难关,种出硕果”。游闽键愿意为此实践。

  游闽键(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 

  (来源:联合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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